石鼓區(qū)人民法院精準服務優(yōu)化法治化營商環(huán)境
衡陽新聞網訊 通訊員雷雨塵 譚舒婷報道 近日,衡陽市石鼓區(qū)人民法院通過“調解+快速解封”高效銜接成功化解一起涉企勞務合同糾紛,既保障了原告公司的債權及時實現,也最大限度降低了對被告公司經營的影響,實現了案結事了、雙贏共贏。
本案中,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與某水泥有限公司因勞務費用支付產生爭議,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遂訴至石鼓法院。案件受理后,承辦法官并未機械進入審判程序,而是主動引導雙方優(yōu)先通過調解解決爭議。
調解過程中,法官首先向雙方當事人清晰闡釋了關于勞務合同履行、違約責任等法律規(guī)定,明確了雙方權利義務的法律基礎,使企業(yè)能夠對訴訟風險形成合理預期。在充分釋法明理的基礎上,法官認真聽取了雙方的現實訴求: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面臨資金周轉壓力,希望盡快收回款項;某水泥有限公司則希望維持正常經營,避免因財產保全措施陷入困境。基于對雙方核心關切的把握,法官引導當事人著眼于化解矛盾、解決實際問題。最終,雙方達成調解協議:被告按期支付勞務費57萬余元及案件相關訴訟費用。
調解協議簽訂后,某水泥有限公司主動按照約定,在約定期限內將全部款項支付完畢,展現了誠信履約的擔當。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因此緩解了資金壓力,生產經營得以正常開展。在確認款項已履行完畢后,法院應原告公司申請,第一時間解除了對被告公司采取的保全措施,使其經營秩序迅速恢復正常。
此次糾紛的圓滿化解,是石鼓法院將“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(huán)境”理念融入司法實踐的具體體現。下一步,石鼓法院將繼續(xù)深化涉企案件快速響應機制,以更精準、更柔性、更高效的司法服務,為轄區(qū)經濟健康發(fā)展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。本案也提示廣大市場主體,在經營活動中應強化契約精神與法治意識,善用多元糾紛解決機制,共同營造穩(wěn)定、公平、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(huán)境。


▲被告企業(yè)付款證明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