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端好“煙花爆竹燃放治理”這碗水

2026-01-22 19:46:17   來源:紅網(wǎng)  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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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要的快樂”碰上“你想的安靜”,怎么選?

一直以來,對于城市是否應禁燃放煙花爆竹的爭論從未停止過。

有人期待“前村后村燎火明,東家西家爆竹聲”的熱鬧喧嘩,有人對深夜清晨突如其來的炸響聲、對燃放后的煙霧繚繞困擾不已。

不同的看法背后是不同的立場和訴求,如何平衡好這些訴求,考驗著城市治理的精度和溫度。

從現(xiàn)實來看,當前高密度、立體化的城市布局,使得隨意燃放煙花爆竹的風險和成本變得極高。噪音、空氣污染、火災事故等負外部性風險,需要全體社會共同承擔。

從公民個人來看,放煙花本身圖的是個開心,不過這份快樂可能建立在他人的“難處”之上,不妨主動、善意地管理自己快樂的方式。

需要厘清的是,把過錯歸咎于煙花爆竹本身顯然有失偏頗,之所以會出現(xiàn)這些爭議,很大程度上是不當燃放惹的禍。

治理煙花爆竹燃放問題,需要管理者在多元甚至沖突的利益訴求間建立規(guī)則,謀求“最大公約數(shù)”,這也是社會治理現(xiàn)代化的核心議題。

如何端好“煙花爆竹燃放治理”這碗水?

“一禁到底”是回避矛盾的懶政,“一放了之”是推卸責任的失職。

上世紀90年代,國內主要城市都曾實施“禁燃”,之后政策松綁為“禁改限”,2018年前后,許多城市又再度禁止,之后更趨嚴格。近兩三年來,全國多地對“全面禁燃、禁售煙花爆竹”政策作出調整??梢钥闯?,審慎決策背后是對統(tǒng)籌公共安全、環(huán)境保護、文化傳承、產業(yè)發(fā)展、民生需求等多重價值的追求。

《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》明確規(guī)定,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(jù)本行政區(qū)域的實際情況,確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、地點和種類”。這將具體執(zhí)行的空間留給最了解本地實際情況的地方政府,實際上是為各地因地制宜地尋求共識提供了制度空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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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湖南為例,各市州及縣(市、區(qū))因地制宜,因城施策,如長沙、婁底等地分區(qū)分時規(guī)范煙花爆竹燃放,劃分明確的“禁限放”區(qū)域,引導群眾科學、有序燃放煙花爆竹。也有一些城市出于對本地空氣質量等問題,對煙花爆竹的限制較為嚴格。如岳陽就規(guī)定市中心城區(qū)及其他縣市區(qū)指定區(qū)域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。

規(guī)范燃放是末端治理,長遠來看,根子還在生產端。

事實上,我們的花炮產業(yè),已經“next level”了。

湖南是煙花爆竹生產大省,瀏陽市素有“中國花炮之鄉(xiāng)”美譽,是全球最大的煙花爆竹生產貿易基地和科研中心。近年來,瀏陽不少企業(yè)將產品重心轉向藥量小、聲響小、運動軌跡可控的“城市煙花”。瀏陽相關企業(yè)已產出300多項安全和環(huán)保技術方面的創(chuàng)新成果。諸如電子煙花、數(shù)字煙花等也為老百姓提供更多玩耍的可選項。

煙花的“花”樣越來越多,為科學規(guī)范治理煙花爆竹燃放問題提供了更多解題思路。

從單向管控到多元共治、從簡單禁令到精細調控,說到底,重點不在“放不放”,而是“如何更科學更安全地放”。答好這道“既要又要”的題,還需要我們共同探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