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雁峰區(qū)人民法院通過“法院+綜治中心+工會”三方聯動,高效化解14起農民工欠薪糾紛案

2025-09-26 19:26:28   來源:中國衡陽新聞網   作者:張存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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衡陽新聞網訊 通訊員張存金報道 近日,在雁峰區(qū)人民法院的主導推動下,一場由雁峰區(qū)人民法院牽頭,雁峰區(qū)綜合治理中心、雁峰區(qū)總工會協同配合的聯合調解行動成功落幕。14起涉農民工工資的系列糾紛在先行調解階段得以高效、圓滿化解,并實現欠薪當場全額兌付,生動展現了法院在多元化解糾紛工作中的核心主導作用與司法溫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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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素式法律文書助力,司法服務暖民心。14名農民工因被郴州某建設公司拖欠勞動報酬已長達一年之久,多次追討無果后,來到雁峰區(qū)人民法院申請立案。而來申請立案的農民工卻存在著“不會寫訴狀、沒錢請律師、訴訟資料不全”的現實問題。雁峰區(qū)人民法院立案庭高度重視該類涉群體性民生糾紛案件,并未因農民工提交的起訴材料不規(guī)范而將其拒之門外,而是主動推介并指導農民工填寫《要素式起訴狀》,僅需勾選、填寫欠薪金額、工作時間等關鍵“要素”,便清晰呈現了案件事實。農民工紛紛表示《要素式起訴狀》輕松化解了不會寫起訴狀的難題,極大降低了維權門檻。

接收到14名農民工的立案材料后,立案庭法官敏銳地意識到該類案件雖標的額不大,但直接關系到眾多農民工家庭的切身利益,屬于典型的涉群體性民生糾紛。立案庭法官沒有就案辦案、簡單轉入訴訟程序,而是堅決貫徹“調解優(yōu)先、訴調結合”的工作原則。在征得14名農民工同意后,立即啟動“訴調對接”機制,迅速牽頭協調雁峰區(qū)綜合治理中心與雁峰區(qū)總工會共同參與該批案件調解。

法院主導定分止爭,筑牢法治保障。雁峰區(qū)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李小燕在精準梳理案件事實、明確法律關系后,第一時間聯系郴州某建筑公司負責人,并從專業(yè)角度向該公司負責人進行釋法明理,告知其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將面臨的法律責任與嚴重后果,為整個調解工作提供了強有力的司法保障,發(fā)揮了“定盤星”和“壓艙石”的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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綜治中心主抓協調疏導,搭建高效平臺。雁峰區(qū)綜合治理中心迅速響應,告知郴州某建設公司負責人事態(tài)嚴重性,并詢問其調解意愿,同時穩(wěn)定農民工群體情緒,避免矛盾激化;利用“一站式”矛盾糾紛調處平臺功能,高效組織安排調解場地與流程,為雙方搭建了平等、順暢的溝通橋梁;綜治中心調解員運用其豐富的群眾工作經驗,從情理角度出發(fā)輔助說理,有效疏導了對立情緒,為最終達成和解創(chuàng)造了關鍵條件。

總工會通力配合,當好勞動者“娘家人”。雁峰區(qū)總工會則在雁峰區(qū)人民法院的指導下,充分發(fā)揮其聯系農民工的橋梁紐帶作用,疏導農民工情緒,解釋相關政策,從勞動者權益保障的角度提供支持,增強了調解工作的親和力。

在法院的主導和統籌下,三方力量協同有序、配合默契,形成了分層遞進、專業(yè)高效的化解合力。郴州某建設公司在法院的多次釋法明理和多方勸導下,當場履行了全部付款義務,14名農民工拿到了期盼已久的勞動報酬,該系列案得到圓滿化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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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案的成功化解,是雁峰區(qū)人民法院創(chuàng)新司法服務與深化多元調解的有機結合。它不僅體現了“要素式起訴狀”在降低維權成本、提升司法效率上的顯著優(yōu)勢,更展示了法院從“被動審判”到“主動服務”,從“后端解決”到“前端疏導”的職能轉變,是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在司法實踐中的又一創(chuàng)新性成果。